为保障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游客人身安全,促进游乐事业健康发展,自觉接受国家游乐设施生产和运营的主管部门、公安、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凡在我游乐场游乐的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1、操作服务人员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再加上熟练的操作技术,就会减少安全事故。游乐设备参展经营单位要选择那些思想觉悟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担任操作人员。要在操作人员上岗前,在理论和实际知识两个方面严格的培训、实习和考核。在工作中操作服务人员要做到:
2.服务标准化
(1)仪表仪容
1)上岗着工作服,服饰整洁,佩戴服务标牌。
2)端庄大方,处事稳重,反应敏捷,谙熟礼仪,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和蔼亲切。
(2)举止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坚守岗位,站立服务,不离岗,不串岗。
(3)语言
1)语言文明礼貌,简明、通俗、清晰。
2)讲普通话。
3)应有“称呼”服务,用礼貌的称谓称呼游客。
(4)态度
1)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亲切,真诚友好,耐心周到,主动服务。
2)对客人不分种族、国籍、民族、宗教信仰、贫富、亲疏,一视同仁,以礼待人。
3)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不损害民族尊严。
4)有问必答。回答问题迅速、准确。如对客人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时,应耐心解释。
(5)技能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
2)在岗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3、职责
⑴?负责本机的运营安全,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及卫生工作;
(2)严格遵守执行标准规章及设备管理规定;
(3)熟悉设备设施性能,保障正常、安全运营;
(4)微笑服务,主动问候,宣传《游客须知》;
(5)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游客及时劝阻,要坚决制止违禁行为;
(6)做好运营记录,节约能源,爱护公物和环境。
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岗位培训。
2、在岗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3、每天运营前须做好安全检查。
4、营业前试机运行不少于二次,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机营业。
5、向游客详细介绍游乐规则、自控飞机操纵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谢绝不符合自控飞机乘坐条件的游客参与游艺活动。
6、引导游客正确入座,严禁超员,不偏载,系好安全带。
7、维持游乐秩序,劝阻游客远离安全栅栏。
8、开机前先鸣铃提示,确认无任何险情时方可开机。
9、自控飞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严禁擅自离岗。
10、密切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个别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11、检查各承载物、附属设备及游乐场地,确保其整齐有序,清洁干净,无安全隐患。
12、设备周围护栏的安全距离为1米。
13、做好当天旋转飞椅运转情况记录。
14、环境噪声标准应按照按照GB3096执行。
15、游乐园(场)布局合理,环境清新、优美,无高荒草区和绿化弃管区
安全为天,所以必须要按章操作,否则酿成事故追悔莫及。
三、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的防护罩、防护屏、载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器、限速器、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静电接地设施、传动设备、锁闭设施、电气过载保护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
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系统必须运行正常;
3、游乐设施场所、公共区域均应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4、室内游艺厅的安全设施、走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设在明显易看到的位置。应急照明要起作用,疏散门要易开便捷。残疾人安全通道不得有杂物,保持畅通,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要完好无损。
四、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日检检查下列项目:
1.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可靠;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各易磨损件状况;
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
5.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添润滑油;
6.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制定个性化的自检计划(项目)是确保检验准确、可靠性的关键!使用单位应根据法规、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符合本台设备使用特点的,根据变化情况(安装修理改造的部件、部位、故障邓)随时更新的日检、月检、年检项目。
五、维修保养制度
游乐设施的日常保养是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为避免游乐设施在运行中由于操作不当或操作程序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游艺机、游乐设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如下:
(1)安全带、安全杠、把手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坏情况。
(2)座舱门开关是否灵活、关牢,保险装置是否起作用。
(3)关键位置的销轴、焊缝有无明显变形,开裂或其他异常情况。
(4)螺栓卡板等防松紧固件有无松动及脱落现象。
(5)限位开关有无失灵情况。
(6)各润滑点是否润滑良好。
(7)电线有无断头裸露现象。
(8)接地极连接是否良好。
(9)制动装置是否起作用。
(10)液压系统安全装置是否完好,系统有无渗漏现象。
(11)按实际工况空载运行二次以上,确认一切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营。
六、定期报检制度
本场地旋转飞椅要求一年进行一次检测,工作人员定期提出检验申请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游乐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游乐设备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游乐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2、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3、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
4、游乐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要按规定进行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游乐设备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6、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
八、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在本场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游乐场相关规定,服从指挥,参加应急救援预演。游乐设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游乐设施现场安全运行以及所属区域内游乐设施出现设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本游乐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调配全部的人力物力资源,使各岗位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熟悉掌握应急措施程序和内容,正确使用救援(护)器材,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和救援,最低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及社会不良影响,保障乘客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应急救援原则现场展示游乐设施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争分夺秒,重视抚慰,恢复运转,应急优先,人工救援辅佐的原则;应急救援除了要保障乘客的安全,加强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科学应对、运转高效。针对发生的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游乐设施,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
总指挥:1名应急救援指挥部: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1名应急救援组:应急小组:2名设备抢修组:3名营救组:2名后勤组:安全保卫组:2名医疗救援组:1名后勤保障组:2名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本游乐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由总指挥长指挥,由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应急救护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组和
后勤组。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小组、设备抢修组和营救组组成;后勤组由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长的领导下进行救援。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意外事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意外事件,是指游客在游乐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
(二)、事故报告
1、意外事件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游乐场负责人。
2、负责人接到意外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上报,同时进行现场处理。
3、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意外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意外事件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意外事件处理工作应当在当日内结案,重大事件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处理,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条例》第二十六条):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